迷信,《辭海》解釋為:“指相信星占、卜筮、風水、命相和鬼神等;也指盲目地信仰和崇拜,如迷信書本。”
生活中人們說的“迷信”一般是指前者,即信神信邪。從心理學上講,它是指人們對內心中認為生命個體(或生命群體)有支配力量的神靈的畏懼和遵循狀態,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遇到不可認知之物而無所適從,或遇到難以克服的挫折和障礙時所表現出來的對鬼神天命等的認同,祈求以改善自己命運的一種信仰和行為。例如有人遇到困難時,常去求神問卦、算命、抽簽、測字、相面、降仙以求解脫。而后者是迷信心理的深層次原因,即對外界事物沒有保持辯證的懷疑態度,不進行思考和研究,人云亦云;對自己的某些想法和做法堅信不疑,即使客觀環境有了改變也不進行修正。

迷信是一種觀念也是一種行為,即相信有鬼神并有燒香拜佛、算命占卜的行為。這種觀念與行為過程可以促使形成觀念上的宿命論和在行為上對迷信約定俗成的規范的遵循。迷信,通過社會心理的暗示、感染、模仿等形式,然后在社會上逐漸傳播開來。
迷信是一種偏見與無知,是對科學的反動,是對客觀世界的錯誤認識或虛幻的認識。每一種迷信都伴以假想威懾力的存在。如“不敬重神靈,就會被五雷劈頂”,這種假想的威懾力對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產生十分強大的暗示、制約力量,它不讓人們去進行理性的思考,只要求人們無條件地承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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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和宗教在表面上似乎很相似,都包含著對超自然的認同與遵循,但二者的區別是明顯的。
從結構上看,宗教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宗教有嚴格的組織、教規、教義與制度。伊斯蘭教崇拜其主,有古蘭經;基督教崇拜上帝,有《圣經》,有教皇系統;佛教崇拜佛祖,有教規和大量的經書。宗教靠神職人員的專門傳播而發展,有神學體系。宗教有著合法的地位。
而迷信與宗教則相反,迷信不是通過正規的神學承認的組織來傳播的,迷信與人們日常的生活密切交織在一起,在傳統和習俗中自下而上,在代與代的潛移默化中被繼承,如畫符念咒、驅鬼治病、以卜筮預測吉兇等。
從功能上看,宗教是一種信仰,迷信則是一種經驗,上帝啟示的教義對其信徒來說有絕對的感召力,教徒對教義的虔誠是不容懷疑的。而迷信則停留在感性的經驗上,因而是片斷的、零散的、易變的,迷信者會對迷信指令抱有懷疑態度,認為速信指令“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迷信心理產生的原因
迷信心理首先與人的需求有關。心理學家馬斯洛認為,需求是行為的原始動力,人有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實現等層次的需求,需求指向一定的目標,當某個目標受阻時,這種需求將變得更為強烈。如人有健康的目標,成才的目標,求職就業的目標,戀愛成家的目標等等。如果這些目標不能實現,有些人可能“病急亂投醫”,去尋求鬼神的庇護。
迷信心理還與人的科學素質有關。迷信是無知愚昧的產物。缺乏知識和技能的人在生活中遭到挫折、困難時,為追求心理平衡,通常會選擇迷信這種非理性方式。他們試圖通過迷信寄托自己受折磨的心靈,試圖通過迷信來改變自己的不幸,試圖通過迷信得到好運。
迷信也與人的錯誤推理有關,推理是人們從因推果或由果歸因的思維活動。自然界、社會中許多事物間本來就存在著因果關系與時空關系,它們的存在本是客觀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但是迷信者卻以主觀意識去推導解釋客觀現象,將自然界的偶然巧合說成是鬼神的安排。
個體的迷信心理常常與社會文化相互影響。夏商周三代科學還未啟蒙,所以用卜筮決斷事務。而廣大民眾缺乏文化,不懂科學,或多或少接受了一定的鬼神天命意識。這種迷信意識世代相傳,就成為榮格所說的“集體意識”(民族性)。
巫婆神漢的伎倆
在所有迷信活動中,操縱活動,并以此獲取物質利益的人對社會的危害最大。他們經常被稱為“巫婆神漢”。這些迷信活動操縱者也是通過一些心理方法,才能取得具有迷信心理的人的信任。
比如常見的算命活動,算命者一般都是善于應變,故弄玄虛、牽強附會,有極大的欺騙性。以相術為例,相術者在具體操作中,有約定俗成的“敲、打、審、干、隆、賣”六字口訣。敲,就是旁敲側擊,迂回曲折達其目的。打,是突然發問,使被相者措手不及,倉促間吐露真情。審,是察言觀色,辨別真偽,由已知推未知。干,就是刺激、恐嚇,打擊要害處。隆,就是贊美、恭維、安慰被相者。賣,指在掌握了對方材料之后,從容不迫地一一道來,讓被相者驚異和折服。再說占卜,占卜一般用詞都是模棱兩可的,讓人不辨真偽,隨便從哪個方面都可理解,充滿著多角度、多層次的暗示性和象征性。占卜者因時因地因人揣度求卜者的心理,往往虛張聲勢故弄玄虛,轉移求卜者的注意力,借以觀言察色,揣度其心理和心事。求卜者若是無意識透露一點蛛絲馬跡,也就正中占卜者的下懷。
去看相占卜的人,多半是愚者、失望者、頹唐者、弱者。他們對自我認知本身就是模糊和不確定的,因而往往希望能從算命者毫無根據的判斷中找到與自我預期相一致的經驗證據,并依此建構新的自我認知。他們總希望所占卜的人或事有一個好的結果,即使明知不可而為之的,仍希望絕處逢生,喜歡聽好話。另外他們抱著“心誠則靈”的心理定勢,對算命的結果非常相信,認為“死生由命,富貴在天”,輕易屈服于命中注定,做自然的奴隸。如果有人表示懷疑,算命先生就以“信不信由你”和“心誠則靈”來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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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活動中常有“鬼神附體”的現象,是指“鬼神”依附在某人身上,某人代鬼神講話。這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假附體”,多見于巫師作法裝神弄鬼,以達到某種目的。另一種則是“真附體”,其人進入精神病態,又唱又鬧,自稱死人顯靈并附入體內,用死人身份及口氣命令他人。這樣的人已進入妄想狀態,精神醫學上稱之為“價格轉換”或“著魔妄想”癥。發病的原因主要是根深蒂固的迷信觀念,發病時又失去自控能力;患者鎦癔病價格的,產生大量的幻覺與錯覺,認為自己“活見鬼”。
迷信者一般有從眾心理。迷信活動在一些地方是眾人參與的活動,其中操縱者只是很少的人,絕大多數人所表現的是一種隨大流看熱鬧的從眾行為。從眾是一種缺乏獨立思考的行為,但是由于個體之間想到模仿、感受、認同、暗示,使得一些本不存在的事物變得像真的一樣,操縱者就可輕易擺布從眾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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