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山木》中講了這樣一個小故事:一個人在乘船渡河的時候,前面有一只船正要撞過來。這個人喊了好幾聲沒有人回應,于是破口大罵開船的人不長眼。結果上前去察看,發現撞上來的竟是一只空船。于是剛才的怒火一下子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面對撞上來的同一只船,前后卻有不同的情緒反應。而憤怒與否,其實取決于撞來的船上有沒有人。

美國心理學家埃利斯提出了著名的情緒ABC理論:
A:Antecedent 代表已經發生的事情;
B:Belief 代表對事情的看法和解釋;
C:Consequence 代表產生的情緒和行為。
通常我們會認為誘發事件A直接導致了我們的情緒和行為C,然而經歷了同樣的事情,但是情緒體驗卻不一樣。所以我們會發現,其實我們的情緒和行為,不是被事情本身所控制,而是被我們對這個事情的看法B決定的。
我們如何看它就得到什么相對應的情緒,也就會有一些什么樣的行為結果。

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有這樣的人,走路時不小心與人撞到,馬上大發雷霆,“你怎么回事,怎么不看路?”對方也會覺得你不可理喻,“明明是你撞我的嘛”,一言不合矛盾可能就會升級。
如果你的第一反應是馬上和對方說“抱歉,你沒事兒吧?相信對方也會報之一笑,“沒事兒,是我自己不小心”。由于你對待事情的看法變了,結果避免了爭執,輕松化解了可能發生的沖突。

可以通過改變看問題的角度,來改變我們的情緒和行為。多關注自己的內心,不要總是抱怨周圍的人和事。因為真正的問題,是自己的內心世界,內心世界改變了自己的處境也會隨之而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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